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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巷扫花投稿须知

一、声明
  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和网络媒体(网站,包括论坛)。
  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投稿是指向闾巷扫花网站投稿。闾巷扫花文学网站和作者约定:作者向闾巷扫花文学网站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本投稿须知。
  发表是指在闾巷扫花网站和相关的电子刊物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二、作者投稿
  1、投稿方式:您在本站首先进行注册 ,然后使用注册成功的笔名和密码在闾巷扫花网站的个人投稿管理中心进行投稿。
  2、闾巷扫花网站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投稿者必须是作者本人。闾巷扫花网站不接受他人代为投稿(或转贴)的作品,无论是否已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来源出处。
  4、扫花共有“文学投稿”“长篇投稿”“日记投稿”三个投稿通道。请在您的个人管理中心选择适合的投稿通道投稿。小说、散文、杂文、诗歌、歌词、剧本等作品请选择“文学投稿”通道投稿。全文总字数超过5万的小说请选择“长篇投稿”通道投稿到长篇连载频道的相关栏目,并遵守有关规定。日记投稿指向日记栏目投稿。 
  5、文字作品作者(每个笔名)每天投稿量不要超过五篇并遵守有关 排版规则 。除非体裁或栏目特点所需(例如诗歌或笑话),否则文字作品的篇幅不宜太短(例如只有一段文字)。希望进行小说连载的作者,连载小说的标题上要标明序号,每篇的字数以1500到5000字为宜。     
  6. 作者投稿成功,可立即登录“个人管理中心”查看投稿处理状况。作品会有“已经审核的作品”、“尚未审核的作品”“建议修改的作品”、“被编辑退回作品”四种状态。若作者发现作品超过48小时仍处于“尚未审核”状态,建议作者到
站务论坛发帖询问,询问时请提供注册笔名和文章标题。

三、 审稿和发表
  1、一般情况下,闾巷扫花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对每一篇作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审阅,然后决定发表或退稿,同时向作者的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审阅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24小时内完成。假如作者在投稿后48小时内未收到此类录用通知或退稿信,可能是投稿时正遇法定节假日或近期投稿量激增,审稿相应推迟。
  2、文字作品的发表要求是:文理通顺、言之有物。闾巷扫花网站保留审稿和退稿的一切权力。
  3、闾巷扫花保留不事先通知作者而将已发表稿件随时撤销和删除的权力。

四、个人文集
  1、只有在本站注册,您才具备系统为您自动生成个人文集的条件,否则您不能管理对您文章的评论信息。
  2、您在本站要先建立个人文集,然后才能投稿。

五、关于稿酬
  1、作者在闾巷扫花网站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2、从闾巷扫花网站选用作品的传统媒体应当依法向作品的作者支付稿酬。

六、授权级别
  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在投稿同时必须以下列单一选择方式作出对相应作品发表之后的版权声明(或称授权级别):
  A 级授权: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且此作品系首发于红袖添香网站。我只同意红袖添香作为此作品版权的独占代理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我不再将此作品投给其他媒体,有关此作品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红袖添香全权负责。未经红袖添香转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B 级授权: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同意红袖添香网站发表此作品,并向其他媒体推荐此作品。未经红袖添香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七、关于剽窃、抄袭
  1、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2、闾巷扫花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闾巷扫花网站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闾巷扫花网站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网络注册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注册资料的协助义务。
  4、向在闾巷扫花上发表的作品提出侵权指控者、向闾巷扫花网站提出警告或索要注册资料请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提供三类资料:一是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二是著作权权属证明,包括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表书籍或期刊、创作手稿等;三是侵权情况证明,包括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所在位置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闾巷扫花网站将采取包括移除等的相应的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暂不采取包括移除等的相应的措施。
  5、向闾巷扫花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闾巷扫花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闾巷扫花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移除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投稿的作者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八、 本须知解释权属闾巷扫花文学网站所有。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本须知如有修改,闾巷扫花将在网站醒目位置发布告示,恕难一一通知。本须知自颁布即日起执行。 

闾巷扫花文学网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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